咸建管不良记录〔2018〕3号
全市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部门:
经查,湖北永盛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对咸宁市清华城项目监理过程中,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1、总监刘合拯、监理员徐塘、朱冬冬不到岗;
2、总监刘合拯的签名存在代签;
3、应当由总监签字的地方由专监陈建签字;
4、总公司对分公司项目监管痕迹不真实,未履职到位。
根据《咸宁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对湖北永盛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示3个月。
2018年8月10日